在医院的照明设计中,既要考虑到医护人员在工作中的需要,又要考虑患者的心理需要。因此在照明设计时要根据不同场所选择合适的光源。 大厅照明: 医院住院、门诊大厅是病人长期经过、滞留的地方,为使病人有个安定的情绪,在医院门口不宜选择高亮度和华丽的灯具,应该给病人创造一个安静、舒适的环境。可充分利用自然光,采用质朴自然、简洁明快的灯具为主。宜以荧光灯为主,照度应在300Lx左右。 诊室照明: 诊室的照度一般为300Lx,能满足医护人员的正常工作,发挥医疗设备的功能,宜选用清洁消毒的高效能灯具。合理的选用光源和显色性,便于医护人员准确地判断和识别患者体位,用听、查、观等方式辨别病情。 公共走道照明:
公共走道是室内的交通要道,走道两侧都有诊室,走道与诊室仅一门之隔,诊室的照度一般要在300 Lx。走道照度如果设计得太低会加重人们出入走道、诊室这两个相邻区域对光线变化的不适感。因此,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这个因素。走道的照度值可参照诊室和门厅的照度,应等于或高于其35%的照度值,一般在100 Lx左右。走道主要依靠人工照明,一般采用具有防止眩光的灯具嵌入式安装在走廊的吊顶上。 病房照明: 病房应注意使光线柔和、感觉舒适。使躺着的患者不会感觉光线刺眼,灯具设置应避开病床正上方,每盏照明灯应设独立的开关控制,每间病房里设置一盏应急照明灯。如果要求高一点,采用反射式灯具效果更好,躺在病床上的患者不会因眩光感到不适。 病房区走廊照明: 在医院的病房区域部分的公共走道,采用人体感应探测器,做到探测到有人时,相应的区域灯光由暗转亮,当人离开时相应的区域延时控制灯光由亮变暗,使人感觉到温馨,同时节约能源。 护士站照明: 护士站是处理日常医疗事务的场所,护士站因有精密操作和书写阅读的要求,需设计较高的照度。根据《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GB 50034-2004的规定,护士站在工作面的水平照度应满足300Lx,并采用色温较高(5500K)的光源。设计时一般将护士站照明接入应急照明回路。 医院合理人性化的照明设计,可以让患者有一个舒适的就医环境,也能在很大程度上节约电力,降低医院的运行成本,达到真正的舒适、安全、节能的效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