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为做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、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指明了方向、提供了遵循。重庆市民政局积极适应养老机构备案管理的新形势,着力强基础、建机制、补短板、除隐患,切实加强养老机构安全工作,努力使养老机构成为政府和社会放心之地、老人和亲属安心之所。
一、强化意识责任,构建安全工作齐抓共管格局。
筑牢思想基础。去年以来,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21次,召开安全生产视频会议12次,其中5次传达到各个养老机构,全市运用典型案例“以案说责”10余次,促使安全发展思想和安全生产意识“入脑入心”。
健全领导机制。市级成立民政、公安等9部门组成的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领导小组,统筹部署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。市和区县抓住机构改革契机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,把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督查作为重要职能;各养老机构落实专班专人,具体负责日常安全工作,确保养老机构安全“有人抓、有人管、有人做”。去年以来,全市召开形势分析研判会议15次,完善安全监管制度12项。
强化责任体系。颁布《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》,落实市、区县、乡镇(街道)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职责,打通 “责任纵贯线”;制定《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明晰民政、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能职责,织密“监管横向网”。落实督查责任制,建立养老机构日排查报告、月调度推进、季研判落实和年考核督促的全过程监管制度,市局班子成员每人定点联系1个安全监管薄弱区县,区县局班子成员每人定点联系1家以上安全隐患突出的养老机构。去年以来,市级共梳理责任清单28项,开展实地督导132次,区县实现每月督导全覆盖、每季排查全整改、每年隐患全销号。
二、加强基础保障,提升养老机构安全防范能力。
完善设施全力升级。开展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“三改”工程,市级安排4000万元、区县配套2亿元,对卫浴系统、老年人房间等安全事故频率较高的重点区域进行改造完善,去年全市乡镇敬老院事故发生率下降76%。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提质增效工程,市级安排1010万元、区县配套3350万元,为养老机构安装配齐喷淋、烟感、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,有效解决养老机构安全生产“硬伤”。
科技赋能全力提档。对1060所乡镇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,对厨房等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区域进行重点实时监控,并将整合采集的信息数据汇总到区县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。江北、渝北等13个区县的169家养老机构利用智能手环等智能监控设备,对老年人外出、跌倒、摔伤等行为预警报告,有效扫除养老机构安全监管“盲点”。
筛查隐患全力排危。在入院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的基础上,开展风险评估排查,链接公安及卫生大数据信息系统,重点筛查传染病、精神病、社交行为障碍或有犯罪记录等安全隐患人员,全年共排查出重点人员718人,交由专业医疗机构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收住或配备专业社工专人服务,有效剔除安全防范“软肋”。
构筑网络全力避险。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,市级预算740万元为全市1273家合法的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,去年共由承保单位处置责任事故248起,赔付407.8万元,未发生一起因事故引起的矛盾纠纷,切实解决安全稳定的“心病”。市和区县每年投入700万元,加强养老机构安全业务宣传和演练培训,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人员安全保障能力。
三、突出综合监管,健全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。
建立联合执法监管机制。会同公安、消防、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,实地督查1794次,排查隐患1975个,完成整改1896个,整改合格率96%。警示约谈572次,有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997条,对16家机构进行违法预警督导,3家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如期完成整改并销号。
健全养老机构监管惩戒制度。明确养老机构法律责任,建立养老机构违法处置措施,对严重违规的机构给予1—3万元罚款。坚持把无证无照机构纳入监管范围,杜绝监管“盲区”,打通其准入和退出渠道,取缔36家,整改备案38家。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信用体系和行业自律体系,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,并向社会公布、动态调整。区县对纳入黑名单的机构进行约谈提醒、挂牌督办,并取消资金补助。
加强标准评估引导。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1368家养老机构进行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评估,达到基本规范的占65%。成立重庆市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,每年预算200万元专项资金,推动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标准化,立项重庆市地方标准12项,已发布6项。
树立行业示范引领。委托市养老服务协会组织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,对综合型养老机构建立“星级”评定制度,评定五星级养老机构2家、四星级养老机构13家;对社区嵌入式机构建立“金叶”评定体系,评定五叶级社区养老机构3家、四叶级社区养老机构5家,引领养老机构安全提档升级。 |